注册 | 登录 | 充值

首页-> 学术资讯 -> 医疗政策

国家医保局:严查15项医疗违法行为!

医疗政策

2020-09-08      

2146 0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 《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在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曾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如今,“清单”升级为“目录”,监管内容方面更为清晰、全面,监管力度也随之加强。


《目录》列举15类医保执法重点,其中针对医疗机构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加强监管


《目录》按照去年出台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严打骗取医疗保险行为


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四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于行政处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加强医疗机构骗保行为处罚


对以违反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等为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打击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行为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打击骗取医疗救助金行为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处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八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检查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医药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检查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目录》的实施依据为各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4月时国家医保局发布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中提到,《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对医疗机构、人员失信行为实施惩戒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其失信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等信用记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医疗保险稽核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部令第16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三)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



科研资讯(站内): 医保医疗状态显示不享受 医保医疗待遇状态冻结 医保医疗险 医保医疗机构编码从哪里找 医保医疗保险这个一般要交15年就可以了吗 珠海技师学院新生办医保医疗 买断工龄后能不能交职工医保医疗 医保医疗救助怎么申请 医保医疗待遇不享受 医保医疗账户和健康账户的区别

百度浏览   来源 : 国家医保局官网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科研搜索(百度):医学科研 医保医疗状态显示不享受 医保医疗待遇状态冻结 医保医疗险 医保医疗机构编码从哪里找 医保医疗保险这个一般要交15年就可以了吗 珠海技师学院新生办医保医疗 买断工龄后能不能交职工医保医疗 医保医疗救助怎么申请 医保医疗待遇不享受 医保医疗账户和健康账户的区别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

没有更多评论了哦~

科研资讯 更多>>
  • 基层医疗“卷”起来了!卫健委开..
  • 肿瘤DNA甲基化标志物检测及临床..
  • 最新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正式..
  • 以患者为中心营销策略分析(下)..
  • 推荐阅读 更多>>
  • 超9成SCI论文发在国外!中文期刊..
  • 医保缴费不再进个人账户,2020医..
  • 近300万患者数据:接种流感和肺..
  • 3岁女童被喂到70斤做吃播?别让..
    • 相关阅读
    • 热门专题
    • 推荐期刊
    • 学院课程
    • 医药卫生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发行周期:暂无数据
      出版地区:其他
      影响因子:暂无数据
    • 中华肿瘤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出版地区:北京
      影响因子:1.90
    • 中华医学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
      发行周期:周刊
      出版地区:北京
      影响因子: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