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备案制实施:医生受贿、统方、违规会见医药代表将离岗,暂停执业!
作者Dr.2,Medicool医库公司董事长
12月22日,上海市卫健委正式发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上述办法自2021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14日。
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表对于执业医师的行为考核主要分为执业资质、医德医风、知情同意、隐私保护、信息报告、医疗事故(损害)、医疗技术、病例文书、处方、药品、器械、母婴保健、传染病、其他。总共列出了医师68项不良执业行为,采用1分、2分、4分、6分、8分、9分、10分、12分、18分的记分管理规则,两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累积计分,违规医生将根据分值情况受到“内部离岗培训”、“暂停执业”等形式的处罚。涉及药品、耗材、医药行业相关的不良执业行为将被扣分:1、违反诊疗规范或者无指征、重复开具化验、检查、实施治疗,扣4分。2、违反规定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扣6分。3、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开展以商业为目的的统方,这两项违规行为,扣18分。也就是说,对于受贿、统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医保部门加大了检查的力度。出现不良行为如何计分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6分及以上,医生将被约谈;记分达到10分及以上,医生将被要求离岗1-3个月,离岗的医师应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其中,在10分—14分,离岗日期为1个月,14分—18分的,离岗2个月,达到18分及以上的离岗3个月。记分达到18分及以上,除了离岗处罚外,医师考核还将判定为不合格,并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给予相应的处理。被认定为不合格后,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由此,无论是受贿、统方、开出5张不合理处方,还是3次违规会见医药代表,就要扣18分。医生不仅仅要离岗3个月,还将会直接影响其职业生涯!除了上海市外,河北省、深圳市、四川省、安徽省都出台过类似的不良执业记分办法。
例如深圳市就曾在《深圳市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中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设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累积记分达到12、36、48分或者不设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累积记分达到12、24、36分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处以警告、停业整顿三个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则把不良执业行为分为50分、30分、20分、10分、5分、2分、1分七个档次,累积记分100分以上的医务人员3年内不得从事任何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河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特别明确“所聘医师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擅自外出会诊1人次”,医院也要扣1分,一时引发业内热议。
至于安徽省11月刚刚发布的《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也表示:医务人员一年累积记分满12分,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评先活动;进行法律知识脱岗培训,培训期间暂停执业活动。
观察每年各地出台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记分办法的内容都在适应国家全新监管形势与要求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不断加大惩处力度。规范执业,不仅是医生的个人行为,也直接关乎到医疗机构的品牌形象,也希望各大医疗机构留心注意!今年12月1日,药代备案制正式开始执行。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医药代表的行贿、回扣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医生受贿、统方等行为也不容忽视。为杜绝医生“吃回扣”,国家已经从“源头”下手,破除以药养医、降低药占比、提高医生“阳光收入”。此外,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经历了三轮四批,第四轮也将启动;医用耗材国采也已经开始,还有DRG的全面推行、DIP的实施、行业不正之风的清理整顿、信用体系的即将实施等等,多管齐下,迫使医药代表从带金销售到学术推广的角色回归,阻断医生非法收入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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