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 充值

首页-> 学术资讯 -> 医疗政策

【提醒】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将被处罚或追责

医疗政策

2022-10-08      

700 0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核酸检测

但有些人却不愿意配合核酸检测

这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

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

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开展核酸检测

市民积极配合

既是责任也是义务

以下这些与疫情防控有关的

违法违规行为

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你务必要了解

▼▼▼  31011665140610275 29251665140610553 80301665140610873 21371665140611049 87671665140611172 66211665140611261 90521665140611430 33891665140611515 42971665140611618 16901665140611714 46381665140611821 23851665140612039 18371665140612106 41851665140612192 55661665140612278 




科研资讯(站内):

百度浏览   来源 : 感控说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医微客”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医微客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医微客”。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科研搜索(百度):医学科研





发表评论

注册或登后即可发表评论

登录注册

全部评论(0)

没有更多评论了哦~

科研资讯 更多>>
  • 益生菌凭实力出圈!开启肺癌、肝..
  • 华东医药2023业绩:总营收406亿..
  • 这药企大佬被带走?
  • 2024 CSCO指南重磅更新!舒沃哲..
  • 推荐阅读 更多>>
  • 重磅!2022 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
  • 新冠和流感,哪个更危险?..
  • 刚刚,2022年诺贝尔化学奖揭晓!..
  • 刚刚,2022年诺贝尔文学奖揭晓!..
    • 相关阅读
    • 热门专题
    • 推荐期刊
    • 学院课程
    • 医药卫生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发行周期:暂无数据
      出版地区:其他
      影响因子:暂无数据
    • 中华肿瘤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期刊
      发行周期:月刊
      出版地区:北京
      影响因子:1.90
    • 中华医学
      期刊级别:CSCD核心期刊
      发行周期:周刊
      出版地区:北京
      影响因子: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