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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人必读:深析新药估值方法(下)

NO.3

2023-09-13   来源 : JOJO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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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格局分析

最近有好好学习,越学越觉得自己什么都不会,差点就没有勇气写完这个合集了。不过咱本来就是个学习笔记,疏误难免,重在求知的乐趣。

比如,我所说的“新药中的仿制药”,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和大众认知,都属于中国式新药,不是《注册管理办法》和集采定义的“仿制药”,自己回看内容是有点绕。但是,凡事总有但是,绝大多数me better/me too新药,在我心里就是仿制药啊,这就是一不留神把心里实话说了出来

如果是真正的创新药,那么竞争格局分析过程不要太愉快,才不会动辄竞品信息多到一页PPT排版都艰难。连排版都艰难,新药开发会容易么?

竞争格局分析是个知己知彼的过程。

我们首先要非常清楚自家产品的最关键特征,才能对照着找出所有具备类似特征的竞品,尤其是自家产品对标&参照的竞品。还要非常清楚自家产品的临床开发计划和实际进展,才能和竞品们对弈。

当然,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未上市的新药,谁家不是赌。我们总是会根据竞争格局分析结果调整临床开发计划,也会根据临床开发实际进展重排竞争格局,这本来就是个漫长的博弈,一个季度更新一次版本也不稀奇

竞品:可能对本产品构成竞争、瓜分市场份额的药物和新药产品。一个适应症甚至治疗领域的药物和新药产品是那么那么多,一定要挑出真正的竞品,而不是列举所有疗法。

个人建议的竞品纳入标准:

1,目标适应症中最具竞争优势的药物和新药产品:有证据提示优于现有的标准治疗;对于没有标准治疗,或现有标准治疗失败后的疾病,有证据提示患者获益显著优于自然病程。
2,基于靶点/作用机制,与本产品最相似且不劣于的药物和新药产品。我的习惯是只看最关键特征不劣于本产品的竞品,至于最关键特征劣于本产品的竞品...我就当本产品一旦投放市场就没有它们的发挥空间了,估算可以简单点,抓主要矛盾。
竞品的最关键特征:药物特征性参数何其多,我们只看决定疗效、安全性、差异化壁垒的最关键的特征。比如ADC类药物,我们只看靶点、抗体、毒素、DAR、连接子和连接方式、RP2D。

当然,如果已有竞品上市,或者关键性临床试验已发布结果,我们可以直接进行终极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PK了。

竞品的最关键特征、临床开发计划和实际进展:又是评估参数如何获得的问题。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信息可以从竞品开发机构官网、学术会议报告、各国临床试验登记平台获得。尤其是前几年,但凡是个制药公司,总要跟投资者交代产品卖点和研发进展,抄作业总是那么轻松。这几年fast follow太凶猛,大家越来越舍不得剧透了,只想按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公开有限信息,所以现在做分析总要发挥人脉和经验猜一猜。

竞争格局分析的形式可以千变万化,我们只追求对所有评估参数一目了然,可以清晰比较出本产品 vs 竞品 vs 标准治疗SOC的竞争力(估算临床实践变更趋势和市场份额)。和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目标一致,先按至少10年来估算。为了最后的PPT,我常用甘特图和房子图。

甘特图:
适用条件:本产品适用范围和布局很广泛,计划开发多个适应症,需要鸟瞰本产品和主要竞品们所有拟布局适应症,即所有赛道上都有哪些选手和大致排名。
表现形式: 无需精确描述每一个适应症,划分到对应治疗领域对应治疗阶段即可,作为纵轴;时间以年为单位作为横轴,按最好假设(所有关键性临床试验都在预期最短时间内成功获批上市),标出本产品和主要竞品们的位置。
甘特图示例:从下图可以看出,创新药产品A在国内拟布局8个适应症,目前共有5个竞品,肿瘤1早期治疗布局仅落后于竞品B单药,为提升竞争力建议直接开发A联合化疗;肿瘤1晚期治疗赛道拥挤且A预期上市次序靠后,按计划完成相应试验不优先;肿瘤2早期和晚期治疗赛道均较拥挤且A预期上市次序靠后,整体患者数量有限,建议放弃开发;A独家布局肿瘤3早期治疗,建议优先推进,肿瘤3晚期治疗布局仅落后于竞品B,按计划完成相应试验不优先)

房子图:
适用条件:具体到某一适应症,全面描述所有的治疗选择/临床开发计划。
表现形式:某一适应症总体患者数量、按生物标志物分组(如有)、目前标准治疗SOC、潜在获批上市的新标准治疗包括本产品和竞品,依然按最好假设。可酌情添加一些潜在改变治疗格局的非关键性临床试验,因为要分析的产品生命周期很长,取得优异结果的探索性研究会在10年内变成关键性临床试验
房子图示例:第一三共这张图很经典,我个人很喜欢非要拿来举例。乳腺癌患者按照HER2表达量分为三个亚组(含对应比例)。按治疗阶段粗略划分适应症,Enhertu这个产品已经或准备开展哪些关键性临床试验,对照组即该治疗阶段现有的标准治疗(如无对照组,即缺乏有效治疗方案可单臂临床试验)。作为一个HER2 ADC,目标是在优势的HER2高表达人群里全面取代现有标准治疗;新开发的HER2低表达人群里探索各种联合治疗方案。虽然这个图上没有列举竞品,但我们都知道,当时Enhertu作为全新的HER2 ADC,显著优于之前所有HER2靶向治疗,可以说没有竞品。

值得反复强调的评估重点:
最好假设:所有关键性临床试验都在预期最短时间内成功获批上市。
当然会有变化,当然会有成功率高低,但是大家都在赌未来,没法绝对量化测算,只能公平一点,全部按最好假设评估。
关键性临床试验(Pivotal Study):指用于支持药品上市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的药物临床试验,通常为具有良好对照的随机盲法Ⅲ期临床试验。
我就经常被人问,临床试验登记平台上不都是注册试验么?不都会给药品说明书贡献数据么?到底怎么才算关键性?
个人建议的关键性临床试验的判断标准:试验结果可用于申报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
1,已在中国开展的随机、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2,已开展的国际多中心的随机、对照Ⅲ期临床试验,包括足够数量的中国中心和中国患者数量(CDE通常要求中国患者占比约20%,且相应治疗方案累计至少100例中国患者临床安全性数据)。
3,已在中国开展的I/II期临床试验,符合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缺乏有效治疗方案的疾病,可以单臂临床试验申报上市。
4,国外已成功上市,但之前对应的关键性临床试验不包括中国中心和中国患者,为中国申报上市单独开展的桥接试验。
预期最短获批上市时间:我个人的小算盘
IND递交后6个月首例患者入组——
末例患者入组时间:根据同类适应症历史数据预估入组速度——
结果获得时间:ORR需要所有患者至少两次疗评确认=末例患者入组后3-6个月;PFS/OS需要约70%事件数(70%患者发生疾病进展或死亡事件),根据预期即统计假设的PFS/OS推算,疗效越好/入组越慢时间越久——
数据清理:每次1-3个月;统计分析:每次1-3个月;DMC会议:每次1个月——
撰写全部NDA资料:每次2个月;Pre-NDA沟通交流:3个月——
首个适应症NDA,优先审评12个月, 非优先审评15个月;新增适应症NDA , 优先审评8个月, 非优先审评10个月(发补次数和时间不定,一般+6个月)
证据和数据:数据不等于证据,参数的证据等级越高越可靠。
或许还有人不清楚循证医学证据等级划分,请参考任一CSCO疾病诊疗指南第一页。我希望,即使是外行中的外行,也不要轻易拿着一些探索性研究的个例报告和竞品的关键性临床试验做比较,不讲武德。

最后突然又想起来2个问题,降维打击和产品线组合。
降维打击:其他非目标新药类型直接导致标准治疗方案升级换代。
就比如,Enhertu作为全新的HER2 ADC,显著优于之前所有HER2靶向治疗,导致标准治疗方案升级换代是迟早的事情,就看它进入中国市场和医保的时间。如果我们的待分析产品是HER2 TKI,那么我们仅根据同类HER2 TKI推算市场竞争格局显然不合适

但是,凡事总有但是,我们还能产品线组合。或许Enhertu在部分适应症里不会直接取代HER2 TKI,而是联合HER2 TKI来取代HER2 TKI单药呢?HER2 TKI的产品生命周期又可以延续了。

二、临床策略开发

前面几个部分,都是拿着既定的临床开发策略给新药估值,如果估算结果是有价值但不多,还能优化么?如果我们正在以价值为导向制定临床开发策略,如何追求新药价值最大化?这就又回到了这张图。

临床开发策略评估,绝不仅局限于临床试验成功率评估。

迟早,大家都会面对至少以下几个灵魂拷问:

1,至少要做哪些临床试验能证明产品安全、有效、质量/风险可控?

2,临床试验做完就一定会成功?(科学性、可行性、成本和周期)

3,临床试验成功就一定能上市?(监管机构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4,新药上市就一定能有利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竞争格局)


这部分的重点是,产品获批上市成为新药,是一切价值的前提和基础。

所有既定临床试验都成功了,就一定能上市么?

举个栗子。2023年6月12日,嘉和生物发布公告,杰诺单抗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的新药上市申请未获批准。这是国内首次PD-1上市申请被拒绝,这还是首个在国内甚至全球申请PTCL适应证的PD-1,2020年还被纳入优先审评名单。嘉和生物的解释是,PTCL有超过20种亚型,各亚型发病机制非常复杂,部分亚型发病机制尚不明确,目前全球没有PD-1产品被批准用于PTCL治疗,所以CDE审评极其谨慎。但业内更普遍认为,我们真的不需要更多PD-(L)1单抗了。

还有一些很特殊的情况,会导致临床试验成功但新药上市申请未获批准。比如“722惨案”之前的老产品,如果没被抛弃,很多都重做关键性临床试验了。医药行业基建之初,数据造假有但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撤回是没有按最高和最新的标准要求自己,很多关键性临床试验并不能够提供符合监管基本要求的真实、完整、可溯源的证据链。

还有一些很尴尬的情况,比如关键性临床试验进度太慢,导致成功时适应症的标准治疗方案已变更,或不再符合加速审批条件。中国式新药最容易遇上这种问题了。

继续举栗子,2021年之前胃癌三线治疗本没有靶向治疗甚至SOC。所以荣昌生物的RC48用于胃癌三线治疗,符合单臂临床试验用于支持抗肿瘤药上市申请的适用性技术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可以凭借单臂临床试验获得有条件批准上市,上市后再做一个与医生选择的化疗头对头比较的随机、对照、验证性临床试验。那么其它HER2 ADC,如果选了同一个适应症也做单臂临床试验,即使不劣于RC48,试验完成时间晚于RC48获批时间怎么办?已经不再满足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了,即使成功,大概率只能再开展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用于申报。万一之后RC48验证性临床试验又成功了,获得完全批准成为新SOC,患者恐怕就不愿意入组化疗对照组了......或许,小概率CDE又在RC48之后多批了一个HER2 ADC用于胃癌三线治疗的单臂临床试验,但没有和化疗和RC48直接对比的数据,上市后市场推广的故事也不太好讲......


产品的战略定位。

我个人的理解,自家产品的卖点,或者说差异化优势,就是产品定位,也是临床开发策略的目标。以终为始,根据TPP制定临床开发策略,也是常用的产品管理方法。好卖的新药,总得有至少一方面显著优势,或者独家,或者首家,或者疗效更好,或者起效更快,或者毒副作用更轻更少,或者用药更便捷,都没有?那就只能说价格优势了。

比如我们预判自家产品是首家,first in class,那我们的临床开发策略必须保证自家产品最快上市路线。比如我们预判自家产品疗效或安全性是同类最优,best in class,那必须有积累足够证据。

当然这些预判都是基于自家产品不断积累的数据和证据,TPP并不是一上来就非常清晰或一成不变的。总的有起点和终点,才能规划路线。


适用于更多患者,或更长的产品生命周期。

想要更多患者流和销售额,最直接就是开拓更多适应症。

基于自家产品的作用机制,列出所有可能的适应症,之后排序主次缓急。比如肿瘤靶向药,先看哪些肿瘤高表达这个靶点,再看针对这个靶点已经有多少种药物类型,最后看所有类型及本产品同类型已开发过哪些适应症。如果可选适应症太多,优先考虑本产品同类型已进入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适应症,确定性高;也可以不走寻常路,专拣前人失败或无人区路线。

所有适应症开发排序主次缓急:参数包括估算的峰销售额、临床试验成功率、临床试验开发总成本。我个人喜欢做成量表打分,单一项0-10分,6分及格,任一项不及格的适应症暂缓开发,总分越高优先级越高。
主次:若资源有限,保证高优先级适应症开发,放缓其它。
缓急:若竞争不激烈,按优先级高低依次开发适应症。若竞争激烈,有时候有些适应症要优先开发赶窗口期。有时候也会因为优先审评政策和低成本等原因,优先开发小适应症,先尽快上市、资金回流、拓建生产线,再开发大适应症。

有些产品虽然适应症有限,但也可能在有限患者流里自我迭代,不断延长产品生命周期。比如先被批准用于成年人,后推广至儿童;先被批准静脉注射剂型,后开发皮下注射剂型;先被批准单药治疗,后联合其他药物治疗。

就算适应症有限,剂型和规格有限,我们还可以拓展至更多国家和地区。

思路还可以再开阔一点,也不是所有适用的疾病都必须尽快申报适应症。作用机制、疗效或安全性不那么确切?也可以先做一些IIT研究积累数据,之后或转为注册研究进一步开发,或直接市场推广。临床试验成本太高不堪重负?RWE也越来越被监管机构认可,也可以用于市场推广。


更短的临床开发周期。

国内外监管机构都有新药加速审评审批路径,一年半载的时间还是能节约出来的,有时候是不是首家/首仿,就差这一年半载。

现在再严格按I、II、III期划分临床试验也不太合适。我们必须通过临床试验来探索产品用于人体的药理、药代、剂量-效应-毒副反应关系,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用于具体适应症的疗效和安全性,这些探索可以在整个临床开发过程中持续完成,并不一定严格分期。这些年很多新颖的临床试验设计,seamless/lead-in/adaptive/umbrella/basket/platform/......都能显著缩短临床开发周期,监管机构也认可和提倡。


更低的临床开发成本。

行业内卷至此至今,真没有什么低垂果实可以轻易采摘了。如果一路立项评估下来没什么要紧问题,竞争格局分析时却几乎没有竞品,小心前面可能有大坑。我个人的经验,在国内这个大坑通常是不符合国内临床实际,或者开发成本太高甚至高过了预期总利润。

比如最早时候的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个体化治疗模式的成本高、单价高,国内市场很难推广。所以大家都在攻克规模化生产问题,以期降低成本,或者先走向欧美发达国家市场。

比如全新的靶向药,靶点筛查不属于国内临床常规项目,需要同步开发伴随诊断。

比如真正的创新药,所有质量标准等都没有现成的,都要独立开发。

比如肿瘤早期围手术期治疗,伦理通常会额外要求申办方负担患者手术甚至放疗费用。

比如主要终点指标涉及中心影像/病理,甚至中心ECG。

比如一些长病程疾病,现有标准治疗的疗效已经非常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想获得有统计学意义的改善,需要几千例甚至上万例样本量。


更高的临床试验成功率。

总的来说,我建议按监管机构的最高和最新标准来要求自己。医药行业基建时代已经过了,新药就得有差异化优势,否则即使侥幸过了监管机构底限,还有市场竞争终极考验呢。

中国式新药,虽然主打一个对标原研药的验证,临床试验方案一般也不能照搬。时代不同,审评要求不同、临床实际不同,有时候还有人种差异。

患者入选/排除标准:范围太窄,患者数量太少;范围太宽,影响患者获益的因素太多,趋势无法保证。

统计假设参数:上限要现实,下限要符合监管机构最低要求。双终点和期中分析也不是万能的,α值不能过度消耗。

终点:抗肿瘤新药虽然可以采用pCR/ORR/PFS等替代终点作为主要终点,但至少CDE总想看看OS获益趋势(不一定是统计学差异)。有些疾病,有些新药类型,政策法规会额外要求长期安全性监测。

国内外同步开发:确认人种和疾病诊疗没有国别差异,能实施统一的诊断标准、终点评价标准、本产品用法用量、伴随治疗。否则还是分别开发。

I期临床试验:确认入组以后计划开发的所有适应症的患者,且用法用量最优。以前是真遇到过,传统3+3剂量爬坡推出的RP2D后期必须进一步优化;现在也是真遇到过,计划开发肿瘤ABC,I期临床试验入组时所有实体瘤都可以,入了一堆肿瘤DEF,没有数据支持后续开发。


产品线组合。

单用一个药物作为治疗方案的情况多么?虽然我们开发抗肿瘤新药,总是从末线患者单药治疗开始,但只要能耐受毒副作用,谁不想进一步联合其他药物增强疗效&克服耐药?二药、三药、四药.....同步、序贯、交替......

要考虑5-10年内所有治疗组合可能,提早布局。自家产品线丰富,联合自家其他产品最好;自家产品管线简单,积极拓展对外合作共赢。

因为,最后,医生和患者只会选择最优的那个治疗方案。


三、回到最初立项

这部分应该是新药估值方法学系列最后一PART了,后面有时间我再开其他合集闲扯淡,学海无涯。

有趣的是,在政策引导、行业公认、公司愿景、领导要求、自我洗脑等多重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的作用下,我自己突然想质疑一下。


只有开发创新药这一条生路么?仿制药就一点生存空间都没有了么?


我碰巧看到了一组数据,赫赛汀,最经典的HER2单抗,国内某家赫赛汀生物类似药的销售额,远高于国内另一家同款但不完全类似的HER2单抗创新药的销售额。


原因也不复杂,很好分析。生物类似药第一个适应症获批上市后,可以外推至原研药其他适应症。外推条件包括临床相关作用机制、PK、PD、有效性、安全性及免疫原性无显著差异,HER2靶点比较容易外推。


而HER2单抗创新药,最初为了避开专利,或进一步改善疗效和/或安全性,改造了分子结构,不符合生物类似药定义,只能归类到创新药。原研药那么经典,几千几万个分子里优选出来,后来的创新药稍微改造一下分子结构就能超越么?不劣于就很不错了,最后也未见得真在临床疗效和/或安全性上优于赫赛汀。但作为创新药,临床开发时只能一个个细分领域做关键性临床试验申报适应症。每提升一点患者流和销售额,对应的都是几倍临床开发成本。这一回合,中国式新药败给了生物类似药。


展开联想,那些最经典的适应症广泛的生物制品,美罗华(CD20单抗),贝伐珠(VEGF单抗),雷莫芦(VEGFR单抗)、西妥昔(EGFR单抗),阿达木单抗......是不是都会有类似情况?

我自己一直举的例子,Enhertu作为全新的HER2 ADC,显著优于之前所有HER2靶向治疗,就单药和单药疗效比较来说是的。但在某些适应症里,Enhertu单药不一定能优于THP方案(紫杉醇+赫赛汀+帕捷特),因为THP方案疗效和安全性都太出色,尤其是HP长期用药的安全性,Enhertu在此基础上几乎不可能做出进一步有统计学意义的提升,只能是提供另一种选择,不太可能完全取代。


继续质疑,新药开发一定要以终为始吗?

最近不是有个段子,“投资界宣称的技术突破太多、科技界已经跟不上了”。在投资界夜以继日、精益求精的勤奋工作下,我们构建了最科学的模型、完成了最全面的调查和最深入的分析,最终确定了最有市场价值的方向和亟待满足的临床需求,就差新药本身了。

终点的Flag都立好了,TPP也写好了,起点呢?新药呢?


很多疾病和靶点,因为技术层面的困难,不是不想开发,实在开发不出来。所以大家一起来天天吐槽中国式新药开发高度同质化导致恶性竞争,可是谁敢,或者说谁能开发真创新药?或许一开始大家并不是想内卷,就是很朴实地想有多大本事办多少事


所以投资界都迷途知返了,这两年去投早研和技术平台,帮助解决技术瓶颈去了。

这里还可以多问一句,必须准备好目标产品特征(TPP)和临床开发计划(CDP)才能启动临床开发么?

TPP和CDP的概念来自外资big pharma,他们的实力和组织架构,需要且具备非常精细的决策机制,决策过程中控制风险最重要,计划不厌精,准备不厌细。内资公司和biotech?快速决策后灵活调整,野蛮生长好像也没问题。资源有限、时间更有限,方向差不多就可以出发了,一边赶路、一边观望、改进、补给。先上市再说。打个可能不太合适的比方,没条件正面战场大规模军团作战,游击战、闪电战.....都是战术。


如果回到最初的最初,实验室里立项呢?

拿着临床开发策略给新药估值,谁家不是赌。连临床开发策略都没有,在实验室里立项,赌得彻底,赌得纯粹。换个说法,这是一项非常非常具有前瞻性的工作。

我所向往的立项流程,大概就是前述新药估值流程,再往前面推一推,把临床前研发阶段和生产工艺验证阶段纳入评估。这些专业知识我早就还给了导师,不敢班门弄斧,只能稍微总结一下自己关注过问题。


(一)药物作用机制/疾病病理机制是否明确?

我个人还没有遇到过药物作用机制不明确的情况。但是总是有新的发现改变人们对疾病病理机制的认知,所以问题其实是,药物的作用机制,实际能对疾病病理机制造成多大影响。毕竟人体所有生理功能都是系统性的;正常生理和疾病状态是动态变化的;细胞内外信号传导是网不是线。

举个栗子。准新药临床前研究理论和实际都很顺利,POC临床试验里没获得预期疗效。从药物作用机制角度考虑可能的干扰包括:1)这个靶点如果是细胞内某个信号通路上的开关,是否这条信号通路的上下游还有别的开关?这边开那边关。2)这条信号通路之外,还有多少条分支/替代信号通路导向疾病进展?此路不通换条路。3)这个靶点有多少种配体?多个配体竞争上岗,准新药输。4)这个靶点如果是细胞膜表面蛋白,表达稳定么?会随着疾病进展增多么?会因为前序治疗起效减少么?肿瘤个体间和瘤内经常有异质性,进展过程中还能表型转换。5)组织内/细胞外微环境里,是否还存在其他调节机制?......


(二)目标靶点能成药吗?

以往新药开发的靶点总是激酶、受体或通道蛋白,需要获知精确的蛋白晶体结构,找到高亲和力和特异性的药物结合位点。能实现上述作用机制的靶点大概有几百种。据人类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研究估计,目前仍有高达80%的疾病相关蛋白无法用药物调控。

比如,KRAS和SHP2曾经都被认为是“不可成药”的癌症靶点。

近几年一些新技术平台已经突破了上述限制。比如,蛋白靶向降解技术(PROTAC)、基因治疗和基因编辑等。

我觉得我没必要成为相关领域科学家,目前仍不可成药的靶点们,要么迟迟不能进入临床开发阶段、要么早期临床试验失败(迟迟不公开结果,也不是好信号)。还是那句话,行业内卷至此至今,真没有什么低垂果实可以轻易采摘了,无人区一定有无人的道理。


(三)产品可以规模化生产吗?

药品也是商品,需要在符合GMP要求的条件下大规模生产,才能品质稳定地广泛流通。很久以前的教科书上说,单抗药物生产工艺复杂,跟小分子化学药相比较,是造飞机和造自行车的区别。现在单抗药物生产工艺已经很成熟了,双/多抗、前药/纳米、ADC、PDC、XDY、核药、小核酸、PROTAC、T/NK/DC细胞......一个个都跟造火箭一样令人头秃。

即使规模化生产工艺建立并验证通过,原辅材料那边还有一堆卡脖子技术呢。包括但不局限于:高端检测仪器;生物反应器;特殊抗体、培养基、耗材、软件;核药的医用放射性同位素;siRNA的递送系统......

如果生产工艺中必须的原辅材料100%依赖进出口,谁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卡了脖子,毕竟前几年为疫情所困,大家一起经历过lockdown。


(四)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

产品分子/细胞结构上的差异化,有多少能转化为临床差异化?

临床前疾病模型:研究效率、复杂程度、临床相关性

老友:这么多年了,猴子终于降价了。

我:建议知足,还有很多疾病至今没有药效模型。下图来自DIA。

(五)其他

知识产权纠纷:倒不至于阻碍新药上市,就是蛋糕要进一步切分。

MAH: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听说我国跨境持有与生产的通道未打通?


(六)一些纯粹的吐槽,太长可不看

我常说,思路要再开阔一点。作为一个不太成熟的中年人,我总是希望,至少R&D类型的工作,不要有那么多刻板的偏见和限制。


我也算有一些经验,足够让我知道这世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时刻提醒自己“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情”,避免经验带来的偏见和标签,尽可能充分了解情况后,仅基于逻辑和证据做判断。


有个闻者伤心听者落泪的段子,我的本科专业是生命科学。至于怎么就在医药工业混了十五年,实验室、工厂、市场、运营、注册、医学部门统统都能混进去,主要是因为生活所迫、考研换专业到药学、赶上了医药行业基建时代。行业升级转型之快,我没有经验,别人也没有。新药开发本来就是最典型的系统工程,牵涉专业和领域之广,谁也不是全能的,大家不过是比拼学习方法和速度。


我的经验和过去的时代,都无法复制。就像在探险电影里,我所走过的路,前脚走后脚就坍塌,无迹可寻,无法回头。如果我真有经验可以分享,就是多看政策法规。国内CDE,国外FDA/EMA/TGA/PMDA/......还有ICH。反正我一直的感受,就是新药开发可能遇到的绝大多数问题,审评机构都给出过方向、路径、框架和原则。


不过现在大家都有了足够的经验和教训,都知道必须精通自家产品相关领域所有政策法规。起码在国内,CDE出品永远第一时间传诵,任何疑问都可以和CDE沟通交流,特殊情况下CDE也会与时俱进留有谈判空间,CDE可以和企业共建全新药物或技术的标准......当然,也永远都有“聪明”的人们灵活腾挪在法规限定范围内趋利避害,甚至在法规边缘疯狂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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