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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肾功试剂联盟集采,严禁虚报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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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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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消息,关于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数据报量工作的通知。报量时间为9月26日-10月17日,从通知发出到截止时间,只有11个工作日。


文件发布情况


在江西医保局文件发布后,各省陆续发布了自己省份的数据填报工作通知,个别省份的地级市医保局,已经开始发文并下发医疗机构账号和密码,为填报工作做准备。



截止目前,除江西省外,福建省、甘肃省、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四川省、新疆自治区等至少10个省份发布正式文件。


此次肾功联盟共计24个成员单位,分别是江西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

从联盟省份来看,此次肾功和心肌酶类生化检测试剂,参与的联盟省份达到24个,相比肝功集采的23省联盟,有所变化。从中可以看出,四川、西藏、安徽加入,云南、广东退出。


从各省发布的文件来看,大同小异,基本是将江西省的文件改改直接下发。同样,对于填报要求,此次也是明确,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进行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


关于虚报量的规定


虚报采购量问题,一直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尤其是肝功集采数据公布后,大家对真实需求量的上报以及报量的实际执行,存在很大的疑问。而作为联盟牵头省份的江西,在规则制定方面,基本没有更好的措施进行规避和弥补。


但对于具体实施省份来讲,报量问题关系到最终的配送、医保支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作为牵头省份的江西是无法进行约束和插手的,但联盟省份各医保局已经相继出台各种措施,确保需求量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这一点,在新疆自治区的文件中,有很多的明确措施,尤其是对于报量工作的要求方面,以及报量的真实性问题。


各地(州、市)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审核。要将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2022年历史采购量进行比较。

医疗机构报量低于其历史数据80%时,要求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由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上传至填报系统;

各地(州、市)统筹区内整体需求量低于其历史数据80%时,要求各地(州、市)医保部门作出书面说明,盖章后将扫描件报送至自治区医保局;

对于有历史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需重点关注,必要时要进行核实;

对于报量明显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匹配的,要指导医疗机构对报量进行调整。如发现相关方在报量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将违规行为报自治区医保局。

如存在上传承诺书缺少签字或盖章、系统内需求量与纸质盖章扫描件需求量不符等情况,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核对填报数据,由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重新上传与平台内信息相符的承诺书及需求量纸质盖章扫描件。

早在肝功集采时,由于规则初定,由需求量来决定进入竞价分组的方式,让个别企业钻了空子。在目前看来,医保局也没有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平台。

当然,绝大多数医疗机构,没有收到厂家的干预,还是老老实实上报需求量。而这个时候,老实人就成了受害者。

其实,在医保监管和各省平台、以及国家平台逐步建立的当下环境,数据相对比较透明清晰。行业以及没有秘密可言,在大家都在打明牌的时候,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写在最后


其实,对于医疗机构虚报量问题,已经引起联盟的高度重视,在肾功集采前,联盟办公室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在审核环节加强数据把关,对上报量的合理性做明确要求。


而肝功集采的在执行环节,很多省份已近将采购进度纳入监管措施,云南、内蒙等地相继出台文件,在执行还价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回款情况等开展监测和督导,对协议量未完成序时进度、回款缓慢、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要提醒告诫,必要时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医护人员。


而在肝功集采中虚假报量的医疗机构,据了解,部分医疗机构已经被进行约谈,受到相应的处罚,也不止一个省份开展了需求量的核实工作。而对应负责审核工作的市医保局,也受到相应的处罚,在fanfu大背景下,任何扰乱正常市场的行为,将会被推向风口浪尖。


这一次,还有人会铤而走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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